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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与真相:叩问新中国第一桩大冤案
发布日期:2025-12-06 07:05:55 点击次数:66

于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不期而遇正焦急等待中央平反消息的胡风与梅志伉俪。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决议,正式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本人荣幸地被任命为该法庭的审判员,负责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中的十名首要分子。

于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以下简称“二招”),我们负责“两案”审判的团队与参会国务院相关会议的成员,共聚一堂,于宽敞的大厅内用餐。每桌围坐十人,四菜一汤,每月仅需缴纳四十五元伙食费。与此同时,与我方同住“二招”的,还有刚成立的司法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机关干部,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务人员,他们则在另一大厅享用餐点。

京城气温尚有余热,因此我常选择晚些时候用餐,以避开用餐高峰。

那是一个清晨,我在户外稍作活动后,便独自向着饭厅的方向走去。途中,我注意到前方道路上,一对年迈的夫妇正相互扶持,步履蹒跚,行进得格外缓慢。

在我的记忆中,往来于国务院“二招”之人,多为充满活力的中央机关及各省市的党政干部,而步履蹒跚的老者实属罕见。

我好奇前行。

两位长者未曾察觉我的存在,他们依旧步履缓慢,朝着饭厅的方向缓缓前行。

我惊住了。

这位身材略高的长者,略微发福,头顶略显稀疏,面容显得有些沉静、呆滞。他右手扶持着拐杖,左手轻搭在身旁那位貌美、身姿曼妙的老人肩上。那位老人面容清秀,身形修长,精神面貌似乎比老人更为矍铄。她以自己单薄的肩头,支撑着老人缓缓前行。

我心疑:难道是他们?

两位老人饭厅用餐。

那饭厅内人声鼎沸,我瞧见老太太已为老头挑选了一张桌子,让他落座,随后便转身前往前排,排队领取早餐。不多时,老太太将热腾腾的早饭端至桌上,与老头并肩而坐,一同享用美食。

“确实,这对年迈的夫妇正是胡风及其爱侣梅志!”我最终确认了二老的身分,几乎忍不住要失声惊呼。

这对长期遭受监禁的悲苦夫妻,恰逢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即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首犯进行审判之际,为何出现在此地?

彼时,全国范围内正积极开展各类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难道中央对建国初期所定“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实施了新的处理方针?

鉴于胡风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及建国初期的主要活动基地位于上海,其所谓的“集团”核心成员亦多汇聚于此,公安部遂将上海视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核心“据点”,并决定对其进行彻底的清查。在1955年至1956年的那两年间,我有幸被调往上海,加入“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胡风专案”)的工作团队,主要负责协助公安部对胡风集团骨干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进行审讯和调查。

在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预审之前,我担任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并兼任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办公室的负责人。一种职业的警觉让我感到一阵激动。此刻,胡风能够从关押他的秦城监狱获释,入住国务院“二招”,这表明中央对胡风案件有了新的认识。这件建国初期便震惊中外的“反革命集团”案,也到了应当实事求是予以纠正的时刻了!

自那以后,每过数日,我便会提前用餐完毕,匆匆赶至另一间食堂,只为探望这对历经磨难、幸存下来的老人。

心情沉重不安。

后来,听闻胡风居于“二招”,原来他在静候中央机关为他们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

他们所涉案件曾被定为当年的“铁案”,究竟能否实现公正审判?

我不禁对他们心生忧虑,毕竟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沉冤累累的错案屡见不鲜……

胡风事件,作为一桩震惊中外的重大冤案,其背后所涉诸多说法,实则多有失实之处。

十月,我参与了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整个过程既庄重严谨,又充满繁忙与紧张。

某日,审判江青一案落幕,我重返国务院的“二招”办公室。踏入屋内,一位机要员便递来一份文件。此乃中共中央于1980年9月29日发布的第76号文件,其标题为《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复查报告〉的通知》。

我,曾是此案的一名侦查员,一股热血顿时在周身涌动,沸腾至极。

《通知》明确指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在特定历史背景下,误将具有不同性质矛盾混淆,将持有错误言论、参与宗派活动的部分同志错定为由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集团构成。中央做出决策,对此予以平反。对所有被认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者,均应予以改正,恢复其名誉……。对于因‘胡风问题’而受到牵连者,必须进行全面纠正。”

《通知》中进一步指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这一错案的成因,其责任理应由中央承担。”

看完文件,我松了口气。

纵然此通知晚了25载,纵然其中仍存诸多不尽人意之处,然而,建国以来首起重大冤案终于掀开了那沉甸甸的铁幕,让尘封的历史重见天日。胡风及其所有因这起冤案而遭受迫害与牵连的人们,如今在政治上重获新生。

历经痛苦的反思洗礼,历史终显其本真之貌。

根据我当年参与“胡风专案”的经历,1955年,在全国范围内对“胡风反革命集团”进行清查的过程中,共有超过2100人受到影响。在这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另有73人被停职反省。

在这群人中,有78人被正式冠以“胡风分子”的称号,其中23人被认定为骨干分子。在这78位“胡风分子”中,有61人受到了撤销职务、劳动教养、下放劳动等处分。在92名被捕关押者中,有3人在1965年和1966年间被判处刑罚。这三人分别是胡风,以及天津的阿垅和上海的贾植芳。

胡风案得以平反之后,我在各类书刊上阅读到了众多相关文章。遗憾的是,这些文章的作者并未亲身经历此案,因此在时间、地点、人物等历史事实的描述上存在诸多不准确之处。即便是当年被称为“胡风分子”的少数成员,由于他们在被捕后对外界情况缺乏了解,尤其是在公安机关对“胡风专案”进行清查时,对内部情况的认知有限,因此在回忆某些人物当时的职务等细节时,也难免出现误差。

例如,某部著作中记载:“王戎及何满子等均被拘禁于第一看守所。他时有闲暇,透过窗户窥见何满子、耿庸、潘汉年、贾植芳等人的轮廓。”

潘汉年在北京参加聚会期间,被公安部当场逮捕,并一直被囚禁于北京,未曾被转移到上海。令人不解的是,为何会有人看到他在上海出现呢?

……

三十余年的公安与司法生涯中,我见证了共和国两起重大案件的审理过程。其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审判员,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理;其二,担任“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讯员。我在著作《共和国大审判》中,基于个人经历,对林彪、江青案的审判进行了详尽的回顾,并对其他文献中存在的错误史实进行了核实和更正。然而,针对胡风案,尽管存在诸多误解,却鲜有人站出来更正。据我所知,更无一位当年的办案人员依据亲身经历撰写相关书籍。这让我深感忧虑,若缺乏亲历者的真实记录,后人又怎能客观、公正地审视和评价这段共和国历史?

“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距今已有数十年之遥。与我国共和国同龄的一代人,鲜少了解这一冤案的始末。为了确保后世不忘却那段历史,不忘却共和国历经的曲折与艰辛,我在2003年前后,重新翻阅了那些泛黄的历史档案。趁着记忆尚且清晰,我秉持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全面的回顾。

这案震惊中外,实为大冤案。

胡风夫妇青年时期

于上海市委主持召开的全市处级以上干部集聚会议上,陈丕显同志传达了中央对于胡风事件的指导意见。

1955年5月中旬的一个清晨,我接到了一则通知,要求我前往位于福州路的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大礼堂,参加一场意义重大的重要会议。

我匆匆忙忙赶到会场,却见整个大厅早已座无虚席。经询问得知,这是上海市委正在召开一场全市性的处级以上干部大会,旨在传达中央最新发布的重要指示。

陈丕显主持并发言的会议。

陈丕显开场便询问与会者:“诸位,近期《人民日报》刊载的关于胡风的文章,诸位有阅读过吗?”

会场里一片沉默。

陈丕显观察到现场反应并不激烈,于是继续说道:“已看过文件的同志,请举手示意。”

环顾大厅,举手者寥寥无几,仅有十几人。

陈丕显在审阅后指出:“为何仅有十几人阅读?这表明大家政治觉悟尚不足,缺乏对阶级斗争的认识,以为胜利在手,世界便永享太平。同志们,你们的思想意识过于松懈了………”

随后,陈丕显转达了中央的重要指示,强调全体干部务必认真学习《人民日报》公开发表的关于胡风的相关资料。鉴于上海是胡风长期活动的基地,亦是其关键的“阵地”,其中潜藏着众多所谓的“胡风分子”,众人须积极动员,深入开展对“胡风分子”背叛党、背叛人民的罪恶行径的揭露工作……

在建国之初,我有幸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政权建设科的科长,专责推进人民政权的建设。随着1953年华东军政委员会的撤销,我被调至上海市公安局经保二处,担任副处长一职并兼任政治协理员(党支部书记),肩负起保卫全市工业企业及其他经济建设重任。在此之前,我曾成功侦破一宗重大案件,抓获了由美蒋派遣、潜入上海通过其亲友关系渗透至印币厂、企图窃取即将全国流通的新版伍元人民币样币的间谍。

陈丕显的报告一经听闻,我顿觉肩负重任。然而,在此之前,我对那些报刊上披露的材料仅是草草浏览,将之视为文艺界的纷争,误以为文艺界内部出现了分歧和观点的争议,竟未曾意识到胡风在文艺界暗中组建了一个“反党集团”。

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众的心中仍洋溢着成为国家主人的喜悦,却未曾料想,竟会冒出这样一个“反党集团”。这一消息既令人感到意外,又让人有些费解。在公安机关内部,私下里也纷纷热议此事。

议论之一是,阶级斗争的复杂性不容忽视。江山社稷,全民共守,对于所谓的“反党反人民分子”胡风等人,有何作用?应当立即予以拘捕,并对其实施无产阶级专政。

议论之二是,几位学者虽不足以掀起巨浪,任其随意行事便是。召开数次会议,引导群众进行批判即可,无需耗费过多的人力物力,令全国上下都投入“学习”这些材料的风潮中。

议论之三是,仅仅因撰写数封书信,便被冠以“反党分子”的罪名,而自身并无任何实质性行动,此举是否显得过于严苛?

第四点,我们需认识到,每封信函均为一个独立完整的文本。若仅选取其中一节进行分析,不同的人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解读。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是否可能导致偏差与误判,实为值得关注的问题。

起初,人们尚在私下窃窃私语,然而,随着局势的演变,不久之后便无人再敢公开议论。

我万万没想到,不久后,公安局的领导忽然通知我,要求我即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转而负责一项更为关键的使命……

马敬铮告知我:根据组织的安排,您将被调任至“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届时将担任公安预审员的职务。

那是一个清晨,我踏入公安局的院落,分管经济保卫工作的副局长马敬铮便将我拦下。

他示意我前往他的办公室,声称有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宜需要与我商谈。

他热情地示意我落座于对面的椅凳,随后便宣布,依照组织的安排,我被调任至新组建的“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公安预审员的职务,主要负责对被捕的“胡风分子”进行审讯工作。

我毫无心理准备,心中颇感惊讶。随着全国范围内“胡风分子”的陆续被揭露和逮捕,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中央对此案件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而我,一直专注于经济保卫工作,对文艺界知之甚少。如今,被委以参加这一重大案件的预审工作,与“胡风分子”进行面对面的“斗争”,责任之重不言而喻,我不禁担心自己能否胜任这项任务。

在此,我必须首先阐述那段独特的历史背景,否则时下的年轻一代将难以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

1955年3月,北京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上海市代表团副团长潘汉年——这位被誉为“红色特工”的隐秘人物,现身兼上海市委第三书记、统战部部长以及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市长数职。在会议的间歇期间,受到夏衍、董青、吴祖光等友人的盛情邀请,潘汉年在东单地区的一家小餐馆享用晚餐后,返回住所稍作休息,电话便突兀地急促响起。

潘汉年握紧话筒,电话那头传来声音:“您好,潘汉年先生,楼下大堂有客人等候,请您速速下楼。”

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频繁有人前来造访,要么是久违的熟人,要么是旧日的友人,亦或是中央有紧急事务待办。潘汉年连鞋都未曾换下,仅着一双拖鞋,便匆匆忙忙地走下楼梯。

宽敞的大厅中,公安部长罗瑞卿与几位身着便装的同行静静地站立着。

罗瑞卿面容凝重,语气郑重地宣布:“依照中共中央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既定决议,此刻起,将对您的问题进行审查。”

便衣给潘汉年上手铐。

传奇色彩浓重的潘汉年,自此便以同样传奇的方式神秘失踪。

董慧,潘汉年的妻子,当时年仅37岁。面对丈夫突如其来的失踪,她如遭晴天霹雳,震惊之余,这位昔日的“大小姐”,曾与潘汉年并肩在白区从事秘密工作,便开始四处奔走,为丈夫的事务四处奔波。然而,不久后,她因涉嫌“参与潘汉年内部间谍活动”而被捕。

1954年12月,在潘汉年遭捕的前夕,上海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扬帆亦在上海被捕。经过数日的羁押,他被转送至北京,与稍后被捕的潘汉年共同被监禁。

这便是建国初期那场引发广泛关注的“潘扬案件”。

在那段波诡云谲的“文化大革命”之后,此案与胡风案件一同得到了昭雪,然而,潘汉年、董慧、扬帆等无辜的受害者,却再也无法复生。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及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许建国,自北京党代会归来后,迅速从公安系统中选拔了一批干部,组建了“潘、扬专案组”。该专案组随即在全市范围内对若干“相关人员”进行了逮捕。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胡风集团的第一批相关材料。

因此,在成立“潘、扬专案组”之际,中共上海市委亦迅即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魏文伯、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许建国、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石西民(彭柏山因被定性为“胡风分子”而被捕,中央宣传部遂派石西民接任此职务)等要员构成的“胡风专案领导小组”。随后,在此基础上,委员会进一步扩充,成立了“肃反”委员会,全面负责包括肃清胡风集团在内的“肃反”运动的领导工作。

正是在这一政治环境下,我经抽调加入了“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行列。

马敬铮见我缄默不语,便续言道:“‘胡风反党集团’一案,实为我国当前的重头大案。中央对此高度关注,公安部亦有所指示。鉴于上海曾是胡风多年辗转之地,且是胡风集团的核心‘据点’,故需在公安部的直接指导下,火速展开对胡风集团成员的彻底排查,着重查明集团内相关人员及其政治历史背景。”

问:“审讯员主要做什么?”

马敬铮指出:“在审讯案犯、负责外调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彻底查清他们的相关问题。你抵达后,应先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对现状有所了解,并掌握全国范围内针对胡风分子的清查进展。随后,便可以开始你的工作。你的首要任务是集中精力审讯那些核心的‘胡风分子’……”

马敬铮的话语尚在继续,我迫不及待地打断:“不,不,您有所不知,我在1953年之前,主要任职于华东军政委员会,担任政权建设科科长一职,主要负责各级人民政权的建设工作。至于审讯犯人,那并非我所涉足的领域,我既未曾参与过,亦不谙此道。”

马敬铮力劝我加入“胡风专案”的团队,他强调:“‘潘、扬’与‘胡风’两个专案组已成立,调动了大量干部,这关乎国家大计,党中央高度重视。我们这些曾为革命浴血奋战的人,怎能眼睁睁看着敌对势力企图篡夺人民的江山?作为公安干部,我们的职责就是捍卫人民的政权,奔赴最艰苦、最困难的岗位。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得。”

晚年的胡风

马副局长已将这项工作的要求阐述得如此明确,我还能有何多余之词?唯有遵从指示,严格执行。

苏平对我言道:“你肩负的重任是负责对‘胡风骨干分子’张中晓进行审讯。”

“胡风专案”办公室最初选址于湖南路上一座典雅的花园洋房内,此处别具一格的小院落中,绿意盎然,树木花草繁茂,更有假山点缀其间,处处洋溢着江南水乡的风情,环境宜人。从其布局与氛围不难看出,这曾是解放前一位富户的私人园林。而在上海解放之初,此处曾是陈毅市长的住所。

然而,那些被俘的“胡风分子”却被囚禁于建国中路二十六号,两地之间相隔一段距离。

经连番审讯,"胡风专案"的相关人员频繁穿梭于此地与建国中路之间,深感不便,故而决定将"胡风专案"的办公地点迁至建国中路二十六号。

新址位于昔日的法国租界区域内,彼时系法国警察的巡逻所。此处坐落着一座三层高的宏伟大楼,东西两侧各配有一座小楼,底层则隐藏着水牢。解放之后,水牢得以废除,改建为常规监室。院落两侧的小楼环绕着高约三米的围墙。大门虽无标识,但大楼的一层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监护,此地的所有事务均对外保持秘密。

1950年春,华东军政委员会正式成立,其公安部办公地点便设于此。至1951年,公安部迁往建国西路办公,该地随即转变为上海市公安局干部家属的居住之所。然而,1955年,随着“潘扬”、“胡风”两案相继爆发,涉案人员除少数被监禁于南市第一看守所外,绝大多数均被羁押于此。

随着“胡风专案”办公室的搬迁,一楼的东侧区域沦为关押“胡风分子”的囚室。我频繁前往提审相关人员,发现该区域光线昏暗,张中晓、耿庸等“胡风分子”均被拘禁于此。西侧则设有厨房与食堂,并附带数间供工作人员休憩的房间。

位于二楼的房间是专为“潘扬”与“胡风”两案“案犯”进行审讯而设的专用审讯室。

位于三层的空间,是“胡风专案”以及“潘、扬专案组”的办公场所。

庭院中央设有一片开阔地,四周以竹篱为界,形成一道隔离带。此处是囚犯们日常放风之所,每逢周末,他们便在此洗涤与晾晒衣物。从楼上的窗户俯瞰,便能一目了然地观察到这片区域的任何动静。

鉴于大门上未设任何标识,加之往来于两侧小楼之间的皆为驻此地的公安人员及其亲属,外界鲜有人知此处竟为关押“潘扬”、“胡风”两案犯人的场所。

严密的保密措施使得这座坐落于市中心之地,成为鲜有人知的隐秘监狱。

5月16日,我正式踏入“胡风专案”办公室,开始了我的报到程序。迎接我的,是公安局文保处的处长,同时也是办公室的负责人——苏平。

由于都在公安局工作,同为处级干部,经常一起开会,彼此很熟悉。他简单地向我介绍了一下情况,就同我一起开始研究具体审讯方案。他对我说:“你肩负的核心任务是审讯胡风派骨干张中晓,此外,你还将不时参与并对其他案犯的审讯提供协助,同时需全面掌握整个案件及其他案犯的相关信息。”

听闻此事后,我深感震惊:“张中晓?这不就是那位曾致信胡风,对毛主席《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质疑的张中晓吗?”

苏平点头确认:“他已被逮捕。”

六月,我办公室迎来了一批新成员,其中一位主要领导来自国家公安部,他便是公安部三局的一位处长,名叫宋若侠。宋处长不仅肩负着办公室日常事务的管理,同时亦承担了对“胡风分子”——原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彭柏山的审讯工作。

“胡风专案”的领导小组中,除我之外,还包括两位负责人。一位是来自市委宣传部的高级处长,名叫杨学敏,她身为女性,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事务以及政治性工作。另一位则是方治华先生,他曾是中央公安学院的处长,现主要负责审讯工作的具体指导。

参与“胡风专案”的审讯团队由五十余位成员组成,其中绝大多数系由公安局选拔的处级及科级干部,部分成员亦来自市委机关。而负责审讯记录的,则主要是从市公安局文保处调集的工作人员。

我是“胡风专案”主审。

上级对办案人员反复强调,务必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禁向外界泄露任何此处的信息,尤其是案件审讯和调查过程中的具体细节。违反此规定,将面临组织的严肃处分。

首先启动审讯程序的,是由马敬铮副局长与文物保护处处长苏平共同负责。

此刻,身兼公安局党组书记与局长的许建国,以及常务副局长黄赤波,亦频繁莅临询问这两起案件的相关事宜。

上海“胡风事件”中涉及的人员拘捕令,多由陈丕显与许建国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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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1902~1985),现代文艺理论家、诗人、文学翻译家。原名张光人,笔名谷非、高荒、张果等。湖北蕲春人。1920年起就读于武昌和南京的中学,其间开始接触“五四”新文学作品。1925年进北京大学预科,一年后改入清华大学英文系。不久辍学,回乡参加革命活动,后一度任职于国民党的宣传、文化部门。 1929年到日本东京,进庆应大学英文科,曾参加日本普罗科学研究所艺术研究会,从事普罗文学活动。1933年因在留日学生中组织抗日文化团体被驱逐出境。回到上海,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行政书记,与鲁迅常有来往。胡风的理论批评文字涉及多种文体及中外作家作品、“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出现的理论问题等,但中心是围绕着现实主义的原则、实践及其发展而展开的。对胡风的一些理论主张,长时期内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展开过批评,发生过论争,胡风坚持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反批评。1954年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即“三十万言书”),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之首,被捕入狱,并开展全国范围的批判、斗争。1979年获释。1980年平反。后出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和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院顾问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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